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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进入“加速跑”阶段
2011-05-28    浏览(738)    作者:北京歌舞剧院    来源:北京歌舞剧院 官方网站

2011年5月11日,中宣部、文化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通知》,要求各地在2012年上半年之前全面完成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任务。这也意味着,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进入了“加速跑”阶段。

改革绝对不是“减人减钱甩包袱”,而是从根本上改变投入方式,通过市场机制建构更透明、更有效率的政府财政投入模式。转制后的国有文艺院团需要通过创作与演出的实绩来获得财政支持,贡献越大,在争取政府文化投入上就越有优势。

在多方的扶持下,如今,几乎所有转企改制的院团都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呈现出“出人出戏出效益”的可喜面貌。作为北京演艺集团旗下的北京歌舞剧院与中国杂技团、北京歌舞剧院、北京儿童艺术剧院、中国木偶剧院4家改制院团于2010年共演出4753场,营业收入达1.34亿元。转企改制让我们更好地适应了市场,解放和发展了演艺生产力。

承担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任务的国有文艺院团,在转制为企业后还能传承和保护好文化遗产吗?事实证明,目前44家被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的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后生存状况良好。这表明,传承和保护文化遗产是一份责任,与事业或企业的身份关系不大。“加速跑”的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正呈现出转企改制和文化遗产保护相得益彰的局面。

对于这些具有一定市场基础的、被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的国有文艺院团,政府对其进入市场表示鼓励。对于演出剧(曲)种属濒危稀有且具有重要文化遗产价值的国有文艺院团,《通知》指出:“经批准可不再保留国有文艺院团建制,允许其转为公益性的保护传承机构,或将相关保护传承职能连同相关人员、编制和经费转入当地文化馆、群艺馆、艺术院校、艺术研究院所等机构,专门从事研究、传承和展演。”这一特殊规定照顾到了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实需要,使改革更具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通知》中也提到,转制文艺院团演职人员除经考核可充实到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等公益性文化单位外,各地还可根据当地实际,安排其从事城市社区和农村文化辅导以及中小学艺术教育等文化普及工作。此外,经协商一致自谋职业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接续社会保险关系。鼓励艺术名家和其他演职人员以个人持股的方式参与转制院团的股份制改造。改革通过员工持股的方式把个人和院团绑在了一起,将有效激发演艺人才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标签: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加速跑”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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